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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男子非法捕获野生鸟类 因“吃”罪入狱

发布时间:2018-01-12 14:03:09 丨 来源:福建日报 丨 作者:黄喜祖 丨 责任编辑:路遥


近日,福建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移送审查批准逮捕的一起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案件,实施快审快捕,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这是一起因贪婪口中野味,吃野生鸟类,而“吃”罪的典型案例。

诏安籍犯罪嫌疑人沈某松,得知位于东山县西埔镇双东村的湿地公园聚居着众多的野生鸟类,为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沈某松携带捕鸟网具,多次潜入湿地公园非法狩猎且屡屡得手。不久后,当沈某松再次潜入该地捕猎时,被守候多时的该县森林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沈某松的鸟笼中查获绿头鸭、黑水鸡、金眶鸻等野生鸟类共7类20只。这些野生鸟类经送司法鉴定,均在《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大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之中,沈某松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

据沈某松交代,他将多次非法狩猎到的野生鸟类,除用于自己贪婪之口之外,还赠送亲戚朋友吃掉。当沈某松被送进监狱时,他才知道这些鸟儿吃不得,悔之晚矣。

随着湿地公园、生态水系、无人岛保护等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福建省多地入选“2017中国候鸟旅居小城”百佳榜单,许多鸳鸯、天鹅、白鹭、金眶鸻等野生鸟在这里休养生息,繁衍后代,这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优良成果,由不得个别人胡作非为。少数消费者因长期受到“吃野味大补”等错误观念影响,再加上法律意识不强,经某些不法商家引导,于是“啥是野味就来啥”,认为野生鸟类就是食中珍馐,大快朵颐。他们也许以为,捕猎行为都是在荒山野岭或者人迹罕至的地方,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吃野生鸟类,当心“吃”罪。(黄喜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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