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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受骗购假冒伪劣化妆品成广西旅游投诉焦点

发布时间:2018-01-17 08:29:51 丨 来源:南宁晚报 丨 作者:黄颖 丨 责任编辑:路遥


广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日前发布的《2017年12月广西旅游服务质量公报》显示,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受理并立案调查旅游投诉4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93.75%,商家、导游诱导或哄骗游客高价购买假冒伪劣化妆品成为投诉焦点。

2017年12月,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接到来电、来访、来信、舆情转办等旅游咨询及投诉194件,其中旅游投诉68件,受理并立案调查47件(12301平台3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1件(同比增加193.75%),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93345元。

在受理并立案调查的47件旅游投诉中,国内游37件,占78.7%,出境游10件,占21.3%。南宁市10件、柳州市3件、桂林市17件、北海市12件、防城港市2件、百色市2件、贺州市1件,其他各市为零投诉。 旅行社依然为投诉的主要对象,投诉旅行社29件,占61.7%,非旅行社18件,占38.3%。

商家、导游诱导或哄骗游客高价购买假冒伪劣化妆品成为投诉焦点。不管是出境游、边境游,还是国内游,都有反映导游、商家诱导或哄骗游客高价购买假冒伪劣化妆品、玉器、春阳果、鼻炎果、石斛药材等商品的投诉。

12月份,还存在少数旅行社、导游违反旅游合同约定,存在擅自降低标准、变更行程、中途加收费用等问题。

同时,游客参团未能成行因退费问题投诉较多。一些游客因身体原因或者家庭变故,确实不能出游,要求退还剩余团款,但旅行社不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规和规定退款,而是以各种理由克扣却不能提供产生费用的票据,此类情况出境游尤甚。

此外,个别景区景点因公示、告知不到位、态度不友好等而产生停车费、门票折扣等纠纷的投诉较多。少数住宿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水平有待提高。

此外,市场检查方面,12月份,全区旅游质监执法部门共出动明察暗访人员83人次,检查A级旅游景区10家次,检查星级旅游饭店3家次,检查旅行社(团)54个次,检查导游员3人次,现场纠正一般违规行为18人次。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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