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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月份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逾7.38万元

发布时间:2018-02-13 09:17:00 丨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伍策 林溪 丨 责任编辑:路遥


1月份厦门市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7.38万余元

中国网2月13日讯 记者近日从厦门市旅发委获悉,2018年1月份,厦门市旅游质监所共办理各类旅游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86件,受理旅游投诉48件,已办结46件,还有2件正在办理,结案率均达100%,累计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38万余元。

据悉,在接到的案件中,12301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转办案件5起,受理投诉4件;12315全省旅游投诉服务平台转办案件15起,受理投诉8件;12345政务热线转办案件50件,受理投诉32件;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厦门旅游政务网等其他渠道转办案件16件,受理投诉4件。

据了解,受理的旅游投诉中,按投诉种类划分,国内旅游投诉43件,占89.58%;出境旅游投诉5起,占10.42%;按被投诉者划分,旅行社投诉41件,占85.42%;饭店2件,占4.17%;景区1件,占2.08%;其他4件,占8.33%。累计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共计7.38万余元,无“先行赔付”案件,未发生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

此外,按旅游方式划分,团队投诉12件,占25%,散客投诉36件,占75%。投诉主要反映散客一日游招徕环节夸大宣传、行程中擅自增加购物点,出境游购物退货难,饭店会员卡抵用券无法使用等问题。

(伍策 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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