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2日讯 3月1日下午,徐州市旅游局在三胞国际广场举行了《徐州市旅游条例》专场宣贯活动。《徐州市旅游条例》已由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31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于3月1日起施行。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副主任秦峰和徐州市旅游局局长雒永信等领导出席了活动,部分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活动。活动现场,开展了旅游法规咨询、条例知识有奖问答、文明旅游和旅游线路咨询、旅游商品展示等活动。
徐州市有国家A级景区70家、省级旅游度假区3家、旅游星级饭店52家、旅行社206家、省级乡村旅游区61家,旅游产业的发展呈现全面快速增长的良好势态。《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做好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也标志着徐州市旅游法制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
下一步,全市旅游系统将在徐州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徐州市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实施好《条例》,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努力把徐州市打造成淮海区域旅游中心城市,打造成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市旅游系统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一方面,分层次、分类别举办多期《条例》宣贯专题培训班,安排各级旅游部门集中交流学习。另一方面,在全市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导游员等旅游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将学习实效与旅游市场检查、旅行社星级评定、导游及领队年审、星级酒店复核等工作挂钩。同时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高密度高频次地宣传解读《条例》,通过旅游进社区等系列活动,不断扩大《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抓好执法检查,推进依法治旅。大力开展旅游执法专项检查,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媒体曝光等手段,重点整治非法经营、发布虚假信息、不合理代价游、擅自改变行程、强制购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优化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工作督办机制,制定完善景区开放、流量控制和价格管理等相关制度和措施,为更好贯彻实施《条例》提供一系列配套保障。
三是抓好协调落实,推进依法兴旅。《条例》为徐州市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徐州市旅游局将紧紧围绕《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大工作协调和推进力度,在建立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旅游规划建设、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旅游产业促进、旅游安全监督、旅游市场管理、旅游纠纷处理以及文明旅游等方面,抓好协调落实,不断推进徐州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为建立淮海经济区旅游中心城市,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