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1日讯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郴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志仁11日在接受中国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国家应建立湘江赣江珠江三江源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切实加大“三江源”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率先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确保三江清水绵延后世。
刘志仁说,“三江源”在行政区划上涵盖湖南郴州的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宜章县、临武县等11个县市区,以及江西吉安的遂川县、赣州的崇义县和广东韶关的乐昌市等,国土面积约2.6万平方公里,人口约600万,这里既是革命老区,又是贫困山区,经济基础薄弱,发展与保护矛盾突出。亟需建立健全公正公平的生态补偿机制,一、“三江源”生态安全战略地位突出“三江源”作为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分水岭,在中国主体功能区区划中,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森林覆盖率高达75%,郴州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49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3.17%(其中桂东县占比最高,达49.32%)。同时,“三江源”每年给湘江贡献了超过120亿立方米的水量,给赣江贡献了超过8亿立方米的水量,给珠江贡献了约32亿立方米的水量,尤其是区域内的东江湖库容达到97.4亿立方米,相当于半个洞庭湖,水库出水长期稳定在一类水水质,是长株潭城市群的战略水源地和长江流域防洪抗旱的调蓄池。
近年来,“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部分区域山洪等自然灾害多发,矿山生态破坏未得到根本遏制,水土流失加剧,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完善,水污染问题突出,生物多样性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损。同时,“三江源”区域发展方式较为粗放,绿色发展格局尚未形成,生态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于周边地区,湖南省在地方财力薄弱前提下实施了湘流域生态补偿(水质水量奖罚)的考核等工作,现有生态补偿杯水车薪,难以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持续足额投入。
刘志仁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一,推进“三江源”流域生态的顶层设计。建议把“三江源”整体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水资源生态补偿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试点,由中央相关部门牵头,协调湘、粤、赣三省制定《“三江源”生态补偿试点方案》,明确各区域生态补偿的具体责任与标准、办法、措施,强化可操作性,共同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
二、加大对“三江源”生态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政策扶持力度。建议中央财政设立“三江源”流域生态补偿专户,加大对流域内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对因保护生态环境造成地方财政减收、发展受限、生活受损的,加大补偿权重,增强各地对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保护能力。
设立生态补偿基金,建议由中央财政出资一部分,协调湘、粤、赣三省财政出资一部分,建立“三江源”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通过项目支持、合作开发、信贷担保贴息等方式进行生态补偿。建议不断完善流域资源有偿使用税费征收管理制度,细化水资源有偿使用费、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费等的收缴比例纳入生态补偿基金,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
三、建立“三江源”流域生态补偿的区城协调机制。建议成立国家“三江源”流域生态保护协调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由中央相关部委牵头,协调湘、粤、赣三省对“三江源”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补偿的有关事宜,并成立湘、粤、赣三省“三江源”流域生态保护协调机构,加强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跨省联防联控协作。
(秦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