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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网提醒消费者往返机票不能只用回程票

发布时间:2018-04-26 10:55:25 丨 来源:北京晚报 丨 作者:杨滨 丨 责任编辑:路遥


“五一”将至,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提醒消费者,在线选择旅游产品时,应仔细阅读“预订须知”。其中,购买往返机票要特别注意,航空公司有规定不能单独使用回程机票,如果去程航班没有乘坐,返程机票也将自动作废。

消费者

没收到返程作废提醒

杨女士反映,她通过去哪儿网手机APP购买了3月28日至4月7日从北京到越南胡志明市的往返机票后,由于工作原因,没赶上去程航班,回程时被厦门航空公司告知,返程机票已自动作废。沟通无效后,她只好购买高价票回国。

杨女士认为,自己购票时页面上没有明确提醒去程不乘坐、返程就作废。她没赶上去程航班之后,一直也没有收到返程作废的提醒。她与航空公司交涉时,厦门航空公司提供了一份证明:杨女士没乘坐去程航班后,航空公司给去哪儿网发送了通知,告知杨女士的返程机票已经失效。但去哪儿网客服却称航空公司并未提醒网站,并拒绝承担返程机票损失的责任。

业内

“两次顺序使用”是惯例

记者了解到,国际航班的往返机票相对来说比较优惠,有些还属特价票。针对折扣较大的往返票,航空公司普遍规定不得退改,同时一定要按照顺序使用。如果去程没有使用,则系统默认返程机票也无法使用。而对于普通单程票的退改签,限制就比较少。正是由于享受到不对等的权利和服务,才导致了往返票和单程票的票价差不多,也才有了“不能单独使用回程机票”的规定。多家航空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往返票不能只坐单程是航空公司约定俗成的规则,因为来回机票的价格往往比单程票便宜,为避免航空公司的利益损失,国际航空运输业形成了这一惯例。

记者注意到,消费者在网站购买往返机票时,票价页面一般会有提示:“若您未乘坐前段航班,则存在后段航班无法登机风险”、“请注意,机票须按照顺序使用”等提醒字样,不过有些提示并不明显。

律师

如未明确告知应承担责任

“此前已经多次发生类似投诉。”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究其原因,一是售票方确实提示不够明显或者不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二是消费者不仔细阅读购票须知。

到底谁该为杨女士的返程票买单呢?中消协律师团成员李斌认为,如果去哪儿网和厦门航空公司明确告知,杨女士也明知有关规定,仍未按机票顺序乘坐,导致返程票自动作废,约定应该有效,但如果如杨女士描述,售票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网页上没有明确机票使用规则,也没有明确提醒去程不乘坐、返程就作废的内容,那么由此造成的责任应由售票方承担。

“就算网站和航空公司履行了告知义务,也还要看具体条款是否涉及霸王条款、是否有失公平。”丁丁律师创始人林小建表示,如果购买的机票并未大幅度打折,类似条款显然有失公平;如果购买的机票优惠力度较大,类似条款则可以适用。

李斌律师提示消费者购买机票时,应注意阅读航空公司和相关网站平台作出的特别提示,在权衡具体行程和时间后,再决定是否购买相关机票,买票后应严格按照约定时间乘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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