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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部门签署备忘录 旅游领域严重失信人将严惩

发布时间:2018-06-05 09:29:47 丨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伍策 林溪 丨 责任编辑:路遥


中国网6月5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等26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称《备忘录》)。《备忘录》明确了旅游领域严重失信情形行为,同时将对存在旅游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实行3类36项惩戒措施。

《备忘录》明确, 旅游领域严重失信情形包括以下七类行为: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旅游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旅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备忘录》显示,联合惩戒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评优表彰和相关任职。同时,失信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或者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不再作为联合惩戒对象,不再将失信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相关失信记录在后台予以保存。

(伍策 林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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