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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旅游拟出台9条措施 创5A级景区奖800万

发布时间:2018-06-27 10:13:08 丨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伍策 高峰 丨 责任编辑:路遥


中国网6月27日讯 为促进旅游业优质发展,助推世界旅游名城建设,成都市旅游局日前公示了《成都市促进旅游业优质发展九条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值得关注的是,《措施》提出对新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新评定的文化主题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据了解,《措施》将于7月1日前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此外,《措施》一共涉及九条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对已列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区(市)县,在落实体制机制创新、旅游大数据支点平台建设、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服务提升、创新融合发展、旅游营销推广、旅游市场监管、资源共建共享等方面给予一次性奖励200-500万元;对成功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区(市)县,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二、支持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对纳入市级年度工作计划的重大旅游项目(文体旅融合发展项目)实行竞争立项, 按当年项目建设经费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

三、支持重点旅游品牌打造和引进。 对新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新创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评定的文化主题酒店,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引进国际知名酒店管理集团及品牌并在蓉经营满1年以上的旅游住宿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四、培育旅游骨干企业。

对新评为全国百强旅游投资企业、全国百强星级饭店、全国百强旅行社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

五、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对新评定的市级以上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连片打造示范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六、设立旅游贡献奖。

对全市旅游宣传营销、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荣誉或等级称号的旅游经营管理人员或从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完善土地供给政策。结合旅游业产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旅游业发展用地需求,合理安排旅游用地布局。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鼓励以租赁、短期出让等方式供应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对地块有特殊产业要求的,旅游主管部门可提出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纳入土地出让方案编制内容。

八、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加强政府部门协同营销,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旅游宣传营销专业化、市场化。推动建立健全南方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旅游合作机制,联合打造国际旅游精品。支持旅游行业协会组织旅游企业参与国际旅游交流,形成合力。在交通线路资质、客源市场拓展等方面支持旅行社策划开发、经营天府绿道旅游线路新产品和都市“一日游”精品线路。

九、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快设立成都旅游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旅游促进基金,投资旅游产业基础设施、重点旅游项目、旅游新业态等方面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旅游企业赴香港联交所、新加坡交易所等境外证券市场发行外币债券、人民币债券,吸收国际资本市场低成本资金。

(伍策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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