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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望奎:选聘生态护林员 加强生态扶贫工作

发布时间:2018-07-27 15:35:03 丨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默轩 杨喜庆 丨 责任编辑:路遥


中国网7月27日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和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根据《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在全县15个乡镇范围内,实行“县建、乡聘、站管、村用”管理机制。

望奎县对实行一年一聘政策进行了两次公开选聘,所选聘的生态护林员与其所在乡镇签订聘用合同。2016-2017年度望奎县选聘生态护林员356人,工资每人每年5000元,2017-2018年度望奎县选聘生态护林员2880人,工资每人每年1800元。

为更好的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望奎县制定了《望奎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2017-2018年度望奎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望奎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明确生态护林员选聘原则、选聘条件、选聘布局、生态护林职责及管理办法。各乡镇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试行)》和望奎县《选聘实施方案》执行,乡镇政府在符合条件的村、且村民集中的醒目位置张贴选聘公告。

本着“脱贫、择优、公开”的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的生态护林员,对没有问题或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管护劳务协议等,并逐级上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完善乡镇档案,包括:选聘公告公示、生态护林员聘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扶贫手册复印件、巡护日志等,所聘生态护林员由乡镇林业站管理,县林业局不定期抽查。县财政筹集资金为生态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县林业局抽调森林公安、造林、病防等股站,利用15天的时间分乡镇进行培训。

生态护林员选聘结束后,由所在乡镇对生态护林员管护地点进行了划定,要求生态护林员严格按照管护范围定期定点巡护,对巡护过程中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如:新植林地内放牧、林地内取土、盗伐滥伐林木、开垦林地、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等行为,同时要向所在乡镇林业站或县森林公安局汇报,由林业站或县森林公安局进行处置。协助查处盗伐、滥伐森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协助所在村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关规定。协助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林业站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负责管理本责任区野外用火,督促乡规民约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在发现火情时,及时报告当地派出所,并组织群众有效处置火情。协助林业站做好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生态护林员对所辖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报告。

通过生态护林员的选聘项目的实施,对全县生态、经济、社会效益有了很大提高。有利于森林资源管护,减少森林资源破坏,提高森林覆盖率,自望奎县生态护林员应聘上岗以后,全县范围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明显减少,无重大森林病虫害发生,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利于提高贫困人口收入,使贫困户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实现脱贫,望奎县贫困户9973户,贫困人口25576人,根据生态护林员选聘精准到户的原则,一户贫困户至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两个年度聘用的3236名生态护林员占全县贫困户的32.4%,占总贫困人口的12.6%,经过一年的生态护林员工作,已基本脱贫。

望奎县生态扶贫工作得到黑龙江省林业厅的大力支持,省林业厅把望奎县确定为2018年全省林业生态扶贫试点县,从资金、人员、技术到方式方法,做到全方位的指导,倡导望奎县贫困户参与到生态建设中,2018年春季造林期间望奎县部分贫困户参与春季造林绿化工作,从挖坑、栽植到后期浇水,参与造林工作的贫困人员收入能增加1000元以上,拓宽贫困户的增收渠道。

(默轩 杨喜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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