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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乐游指南:导游要求购物游客有权说不

发布时间:2018-09-28 13:27:07 丨 来源:广州日报 丨 作者:汤南 赖昊峰 丨 责任编辑:路遥


境外旅游,导游向游客索要小费,一定要给吗?参团旅游,导游要求游客购物,该如何应对……昨日,对于广东“民声热线”节目组网络票选的“民声十问”,广东省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出权威回应。

问:导游要求游客购物,咋办?

回应:违法!游客有权拒绝

参加不合理低价旅游团时,比较容易发生导游擅自改变行程、要求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情况,游客该如何应对?

“导游擅自改变行程,要求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是违法行为。”省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指出,游客有权拒绝导游擅自变更行程及安排购物或自费项目,如遇导游强迫,可告知组团社并向旅游管理部门投诉。

此外,游客自愿参加旅游购物和自费加点活动的,要和旅行社签订补充协议。

问:网上参团要注意什么?

回应:勿向个人账号汇款

网络报名参团越来越常见,但网络报名存在着假冒官网、格式合同、隐藏消费等对消费者不利的问题,游客需要格外注意。

省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提醒游客网络报名需要关注以下问题:关注安全问题,通过搜索旅行社官网,排名靠前的不一定就是真正正规的旅行社,如果没有把握,可通过旅行社服务热线确认真假;网上签订电子合同后,支付团款时要确认是企业的对公账号,不要向个人的账号汇款,并且要索取正规票据,保留转账记录。

问:导游索要小费怎么办?

回应:遇导游威胁要及时取证

出境游一般有给导游小费的要求,若旅行社报名时注明没有包含导游小费,行程中对导游服务不满意,旅客是否可以不给导游小费?

对于小费问题,省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旅游法》相关规定导游不得索要小费。游客在没有强制索取的情况下给了导游司机小费均认为属于游客自愿行为。但如果游客对导游司机的服务意见不满意是可以不给小费。

如若在游客当面拒绝支付小费后,导游有威胁言语的要录影录音取证。如果最后被迫付了小费,游客可将证据提交12301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游客可得到小费两倍的赔偿。

问:导游有义务帮旅客垫付费用?

回应:无义务但也不禁止

跟团出游,游客带的费用不够或丢失,行程中部分自费项目或餐饮无法自理,导游有义务为旅客垫付费用吗?

省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管理办法》对导游在执业中的应尽职责和禁止行为的有关规定,导游没有为游客垫付费用的义务,也没有相应禁止性条款。

问:民宅变民宿,怎么管?

回应:“民宿管理办法”正征求意见

目前广东在册民宿有3000多家,从整体来看,民宅改民宿后仍然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民宿乱象谁来管,怎么管?

省旅游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民宿的开办和经营涉及消防、治安、住建、工商、卫生、食品、环保等多个部门和环节。目前,由省旅游局起草的《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送审稿)》在广东省法制办官方网站上挂出,征求公众意见。管理办法明确了民宿的定义、管理原则、政府部门职责、开办条件和程序、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汤南 赖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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