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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微信处理交通违法功能 高价诱人卖分后拉黑不给钱

发布时间:2019-02-01 14:13:58 丨 来源:广州日报 丨 作者:张丹羊 交宣 丨 责任编辑:路遥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期,有网友反映微信群、朋友圈出现了“骗分”新套路,“骗子”利用微信处理交通违法的功能来骗取驾驶人的驾照分数。对此,广州交警表示,交警部门将加强驾证扣分审核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同时也请广大司机自觉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切勿以身试法,避免因小失大。

分扣了 钱却没到手

警方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有人在微信群发信息称,佛山有人以1800元~3500元的价格收购粤A、粤B、粤C驾驶证分;“现在已开通,微信、支付宝,在线扣分,只要广东省驾照,人不用到场拍照过来就行,轻松在家躺着收钱”……甚至有人直接号称:“广东驾照卖分,微信操作即可,公众号关注‘广州交警’,e会员认证成功后,选择交通违法处理,其他车辆在线办理,输入车辆信息,即可办理。十分钟办好拿钱,就是这么简单。”

然而,有网友反映,盗分人拿了其驾驶证后,在“广州交警”注册,让当事人感到意外的是,“车主说我帮他扣分,他给我钱,结果分扣了,不给我钱。”

广州交警介绍,这种卖分买分的案件有几个鲜明的特点:1.作案时间短且不受限制,通过手机、电脑等即可进行操作。2. 作案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发展“新客户”、有人负责送人消分、有人负责吓退卖分人等。3. 专门“套路”贪小便宜的驾驶员,先高价诱导司机同意出售分数,一旦得手便用各种借口推迟付钱,并拉黑微信、QQ,从此消失。4.钻法律的空子,目前针对此类案件尚没有明确适用的法律,加上卖分本身也是违法行为,很多受骗用户也不敢报警,担心自己被抓。

严查买卖分行为

在买卖记分违法行为中,不仅“卖分”违法,“买分”的第三方和中间委托人的行为也违法。2018年,广州交警共查处并拘留参与买卖记分违法行为人45人,警告教育230余人次,拆除买卖记分广告牌50多块。

2018年11月15日,广州交警在办理覃某涉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非汽车类违法案件时,发现前来办理业务的违法当事人覃某与居民身份证的照片不符,有冒名顶替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嫌疑,经办民警立刻对嫌疑人陈某进行询问,并暂停给其办理交通违法业务。随后,民警将违法嫌疑人陈某连同已固定的证据移交越秀公安分局处理。证据确凿,越秀公安分局最终对违法人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并追缴其违法所得3000元。

买卖记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正常秩序,一经发现,广州交警将严查到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各方违法嫌疑人作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的行政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买分卖分”中涉及的买分人和中介人员,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共同违法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中介人员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以诈骗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张丹羊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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