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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春节旅游提示:谨防"免费旅游"等陷阱

发布时间:2019-02-03 09:48:49 丨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伍策 高峰 丨 责任编辑:路遥


中国网2月3日讯 春节临近,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春节期间旅游出行温馨提示。根据提示,游客出游前需要了解旅行社的资质,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看团款价格是否合理,同时更要注意旅游安全。

游客在报名参团前要查看旅行社营业执照和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按照旅游部门相关规定,各旅行社应在醒目位置悬挂“一照一证”,并且要仔细查看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中国公民赴台湾旅游、出境旅游、入境旅游、境内旅游等)。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慎重选择微信圈、俱乐部等组团旅游。

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如遇旅游经营者无法提供旅游合同和正式发票等,请不要报名参团。游客确定旅游产品后,要与旅行社签订对应的旅游合同,如台湾游应与旅行社签订由旅游部门和国家工商部门共同制定的《中国公民赴台湾旅游合同》;港澳游、出境游应与旅行社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国内游应与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游客需认真查看合同内条款,确认无异议后方可签订,同时可要求旅行社开具正规发票。值得注意的是行程单作为旅游合同权利义务的补充,与旅游合同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游客也应仔细阅读。行程单中涉及自费和购物方面的问题,应充分了解细节,对自费项目所含具体内容、购物店名称及停留时间应加以明确,如遇纠纷可作为有效证据。“熟人”介绍也要签合同,缴纳团费应汇入旅行社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切勿汇入个人账户。

同时,游客要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谨防“免费旅游”、“赠送旅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非法经营者常以保健品公司、保险公司、医药企业等旗号,借助熟人介绍、微信转发等渠道吸引中老年游客参与。为逃避打击,有的经营者更是将不合理低价游包装处理,借助免费旅游、买一赠一、厂家赞助等形式,去诱导老年人或贪便宜者报名参加。注意在购物店遭遇大门紧锁,不买足金额就别想出去;不消费就不予安排住宿、用餐、游览甚至不给购买返程机票;不消费就遭遇辱骂、限制人身自由、不返还证件等现象。

2018年澳大利亚、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多地因飓风、地震、海啸等突发事件导致的退团退费纠纷高发。请游客出行前一定做好功课,及时查看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出行安全风险提示》,充分了解目的地信息,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区慎重选择。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在转机、转车、人多拥挤时,要注意清点行李物品,防止遗失;外出时,应检查是否关闭客房门、窗;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委托饭店进行登记保管或存放在客房内的保险柜;参加登山、探险、滑雪、温泉、浮潜和海上游艇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要到由体育等相关部门准许的正规场所进行活动,行前请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认真做好相应防护准备;进寺庙烧香,要注意维护周围的环境卫生,文明敬香,严禁使用化学香、劣质香,严禁烧高香,防止火灾发生。出境旅游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和当地警方及使领馆取得联系。

同时,游客还要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和理性维权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应注重文明旅游,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和所在国或地区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基本行为规范,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旅游过程中不要参加黄、赌、毒活动。

旅途中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冷静对待,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双方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同时要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旅游合同、行程单、发票等各种相关证据和材料,向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服务热线“12301”进行投诉。要避免因言行过激导致人为扩大经济损失,切莫采取霸机、罢住、罢回等行为,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游客自己承担。旅游投诉的实效期为旅游行程结束后的90天内。

(伍策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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