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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出台旅游企业奖励新政 组团旅游有奖励

发布时间:2019-02-18 08:51:18 丨 来源:中国网 丨 作者:伍策 楠雪 丨 责任编辑:安平


中国网2月18日讯 近日,安徽省亳州市出台《亳州市对组织、接待游客来亳旅游企业奖励暂行办法》,2019年该市将继续对组织、接待游客来亳旅游企业进行奖励,以调动旅游企业组团来亳的积极性,提升亳州旅游品牌影响力。同一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可达20万元。

根据《亳州市对组织、接待游客来亳旅游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组织普通旅游专列团队,一次人数达到300人以上,在亳州市游览5个以上收费景区(点),并在亳住宿1晚,一次性奖励150元/人。组织高铁旅游专列团队,一次人数达到100人以上,在我市游览5个以上收费景区(点),并在亳住宿1晚,一次性奖励200元/人。以上奖励不与其他组团奖励重复享受。

外地旅游企业一次性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来亳旅游达到16人,游览5个收费景区(点),并在亳住宿1晚,奖励200元/人。外地旅游企业年度累计组织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来亳旅游达到200人以上,另行奖励100元/人。

旅游企业组织市外研学旅游团队来亳旅游,可免费游览4个收费景区(点)或国家、省、市研学旅行基地,在研学旅行培训基地参加研学旅游课程并在亳住宿1晚,月度累计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元/人,同时给予研学旅游培训机构研学旅游课程补贴5元/人。旅游企业组织本市研学旅游团队开展研学旅游,月度累计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元/人。

对地接旅游企业同样进行奖励,累计年接待一日游市外游客10000人以上的市内旅游企业,奖励3元/人。接待二日游、三日游市外游客5000-10000人的市内旅游企业,奖励8元/人;10000人以上奖励10元/人。累计年接待研学游市外游客10000人以上的市内旅游企业,奖励2元/人。(伍策 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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