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良好的高铁、动车治安秩序,保障运输的安全畅通,2019年春运,天津铁路警方针对接报的违规吸烟报警,通过加强巡查,迅速反应,认真做好违法人员的移交、调查、处罚等工作,依法查处了10名违规在动车高铁列车上抽烟的人员。
2019年2月20日15时许,由长沙南开往长春的G1291次列车运行过程中,因列车烟雾报警造成列车缓行。列车长和乘警立即开展工作,最终在15号车厢发现旅客王某某躲到卫生间内吸烟从而触发烟雾报警装置。列车到达秦皇岛站时,乘警将王某某移交天津铁路公安处秦皇岛站派出所处理。经天津铁路公安处秦皇岛站派出所民警询问,王某某承认自己在乘坐高铁列车过程中因烟瘾发作而躲到卫生间吸烟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六百元的处罚,同时将王某军的违法事实及相关情况上报有关部门,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王某某将为自己的“失信”行为,受到禁乘180天的处罚。
2018年国家发改委、铁路总公司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其中规定,有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等行为的,将限制乘坐火车。同时,2013年制定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在高铁动车上吸烟”不仅构成违法行为,还将被视为一种“失信”行为,面临追加的“禁乘”处罚。
天津铁路警方提醒,高铁、动车全程禁烟,一旦吸烟就会触发报警装置,烟民们不要为了图自己一时之快,给成千上万名旅客出行带来麻烦。对吸烟导致列车火灾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旅客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