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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客欲私带变色龙回国被拘押 或面临罚款

发布时间:2019-02-25 11:03:36 丨 来源:央广网 丨 作者:常亚飞 丨 责任编辑:路遥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2月18日,微博网友@带娃探世界发文称,两名中国男子武某和马某某组织带领家长及孩子前往马达加斯加参与户外活动,回国时在孩子家长包中放入活体变色龙试图偷带回国,结果在机场被马国警方拘捕。中国驻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大使馆官网也发布了相关通报,称有中国游客涉嫌私带变色龙等违禁物品出境被马达加斯加警方拘押,提醒中国游客离马达加斯加不要携带违禁物品。昨天(22日),中国之声从使馆处了解到,目前事件正处于司法审查阶段。

然而这似乎并不是一次偶发事件,据该网友去年10月发布的文章称,这位马姓组织者此前就有教唆、引诱孩子和家长猎捕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并携带入境的行为,而且还让孩子触摸蝙蝠等可能携带病毒的野生动物。

中国驻马达加斯加共和国大使馆官网2月18日的消息显示,有中国来马游客涉嫌私带变色龙等违禁物品出境被马达加斯加警方拘押。昨天(22日),中国之声记者从使馆处了解到,目前事情正处于司法审查阶段,还没有具体的开庭日期。使馆工作人员说:“有两个人被拘押。我们使馆正在和马方交涉,现在还在司法审查当中,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开庭日期,请以使馆网站上的信息为准。”

此次的户外活动由武某和马某某共同发起,2月6日从国内出发,地点为马达加斯加东西海岸热带雨林,参与户外活动的团员多为喜欢昆虫动植物的孩子和家长。在马达加斯加的华侨苏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她突然接到一个翻译的电话,说海关有两个中国人出现了一些问题,希望她能过去。机场人员说最好是请一个律师,最后她经过一个朋友,帮忙给在机场被拦下来的涉事团员请了律师。

据媒体报道,此次查获的野生动物包括一只变色龙、一只蜥蜴和十五只蜈蚣,均被放在铺着棉絮的塑料盒子里。苏女士告诉记者,律师称如果按照2015年的法律,涉事者可能要面临4万欧元的罚款。

此次活动的组织者马某某疑似是两名被拘押者之一,他曾在去年10月被网友《“马老师”,请别伤害我们的孩子》的文章曝光,称其“假冒中科院科学教育联盟成员专家”“教孩子徒手抓蝙蝠”以及“教唆孩子抓野生动物”,被称作是“一位没有上过大学的虫贩子”。马某某似乎无法自证清白,在微博上也只能贴出北京某财经大学课程班的结业证书。此外,中科院官方微博“中科院之声”在2月19日也转发了称马某某冒充中科院专家的微博。同时网络上还流出了此前马某某教孩子如何携带活的虫子通过安检以及徒手抓蝙蝠的视频和图片,武某更是在微博晒出了他饲养的变色龙照片,合法性无从证实。

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其亲近自然、寓教于乐的特点深受家长朋友的喜爱,武某和马某某也是抓住了家长这一心态。野生动物往往自身携带病毒且性情难以捉摸,在没有隔离措施的情况下伸手触摸十分危险,更不用说徒手捕捉甚至携带外来物种回国。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部副主任张娜告诉记者,除了违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之外,携带外来物种回国还会导致物种入侵,会给本地的物种以及原有健康的生物链形成一定的威胁,对本土物种的生存空间造成挤压,进而可能形成一些生物灾害。另外,因为水土不服等原因,也会导致它自身的死亡,这就违背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初衷。

人们该如何对待野生动物?张娜用“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进行了概括。她表示,希望游客能够尊重大自然中的一切生命,在不惊扰其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了解它们。对待野生动物应该遵循“三不”原则,不诱捕、不触摸、不惊扰。人们应该从小就知道,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是人类的朋友。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也提醒大家:在出入境前一定要多了解我国及旅游目的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尤其在购买或接受当地人馈赠的动植物及其制品时,一定要谨慎小心,以免因为不了解法律法规而非法携带违禁物品入境,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原标题:《中国游客欲私带变色龙回国被拘押 或面临4万欧元罚款》)

(常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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