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25日讯 “鹅公岭乡佳马村油菜产业扶贫项目存在油菜长势不好的情况,请你局查明原因后,加强监管,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扶贫政策对该项目进行验收…… ”
湖南省绥宁县监委近日向县农业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其加强监管、严格验收产业扶贫项目。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再监督”作用,2018年全县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243条,处理626人,党纪政务处分119人,追缴违纪资金293.468万元,退还群众77.625万元。
“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精准诊断查“病因”。绥宁县纪委监委将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在强力“拍蝇”整治“微腐败”的过程中,不仅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人员进行查处,而且通过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精准发现单位暴露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被监督单位“对症下药”,提出监察建议,责令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举一反三+对症下药”,精准施治除“病灶”。今年,该县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方式,一改以往通知被监督单位领取监察建议书的形式,直接与被监督单位班子成员见面,将下发监察建议书的过程变成警示教育、建章立制、落实整改的过程。在见面会上帮助被监督单位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帮助建章立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让监察建议书真正“长牙”“带电”。去年下旬,该县监委在调查寨市苗族侗族乡上堡村报账不及时、向乡经管站进行大额借支的信访举报件时,发现该村财务管理存在重大漏洞,及时向该乡制发了《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监察建议书》。同时,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的巡察力度,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台账管理+跟踪督促”,精准督办保“疗效”。为了杜绝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打折扣的情况出现,该县纪委监委强化跟踪督促机制,完善台账管理,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对发出的监察建议书进行跟踪督办。
2018年,绥宁县监委向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等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较多的多家单位及乡镇下发了监察建议书,均得到积极反馈,督促问题整改42个,健全制度26项,挽回经济损失353.88余万元,有效监督了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了工作效能。
(李斌 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