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2月26日讯 近日,甘肃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立法论证会。会议明确,甘肃省司法厅将会同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文物局,针对各位专家提出的修订意见尽快组织修改完善,确保《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送审稿)》按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介绍,甘肃省是长城资源大省,境内现存长城总长度3654千米,居全国第二,其中明长城1738千米,为全国之首,战国秦和汉、明三代长城的西端起点均在甘肃省境内。出台《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实际行动,是保护长城及其环境风貌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国务院《长城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治理和解决长城保护管理工作中突出问题的有力保障。当前,甘肃省长城保护管理中存在保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经济建设、生产生活与长城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长城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等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突出问题,只有通过立法才能有效解决。为此,甘肃省司法厅将会同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省文物局,针对各位专家提出的修订意见尽快组织修改完善,确保《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送审稿)》按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法律专家认为,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体系完备、内容充实、条目详细,严格贯彻落实上位法相关规定,符合立法相关要求。文物保护专家认为甘肃省长城保护条例突出了甘肃土质长城保护,管理,研究和利用的实际,针对性、操作性强,充分体现了社会力量参与的渠道和政策,结合实际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文物主管部门的责任,细化了长城本体、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的各层级的相关规定,对土质长城保护管理意义重大,亟需尽快出台。
(伍策 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