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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长隆集团修改儿童票标准 不再拿身高设槛

发布时间:2019-02-27 09:03:45 丨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丨 作者:李铁柱 丨 责任编辑:路遥


因认为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国内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2月26日,该案有了新进展,长隆集团将旗下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和长隆飞鸟乐园等主题公园原“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广东省消委认为相关消费者合法权益获得保障,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核于2月25日裁定准许撤诉,该案依法结案。

质疑

以身高判定儿童票优惠

长隆被提起公益诉讼

北京青年报此前曾报道,2019年2月18日,广东消委会曾对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在当时的诉讼请求中,广东消委会认为,长期以来,国内旅游业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其合理性、合法性等一直存在争议。

从法律上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定义未成年人。从国际上看,大部分游乐场所通行做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划分未成年人。但国内很多景区、公园等一直沿用身高标准,并且标准上限设置普遍偏低(大部分在1.4米以下,少数提高到1.5米)。而疾控部门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全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达到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显然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被排除在优惠范围之外。

为保护未成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自2018年8月开始,广东省消委会就未成年人优惠票身高标准问题启动专项调查,其中发现广州长隆集团下属的长隆欢乐世界、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水上乐园、飞鸟乐园在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为划分标准的问题,且长隆国际大马戏园区中拒绝对所有未成年消费者提供优惠票价。

广东消委会表示,考虑到长期以来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青少年对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标准的较大意见,以及广大未成年人对社会公平的期待,且本案符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定条件,广东省消委会决定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进展

长隆集团调整优惠票种

广东消委会提出撤诉

2月26日,广东消委会通报了案件的最新进展。广东消委会表示,在广东省消委会的指导下,长隆集团明晰了旗下主题公园各票种和适用条件,更新了官方网站相关内容,将旗下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和长隆飞鸟乐园等主题公园原“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购买相关优惠票,并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明确了对全体未成年人的门票优惠。

广东消委会称,因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要诉求得到实现,不特定相关消费者合法权益获得保障,广东消委会因此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核于2月25日裁定准许撤诉。广东消委会诉长隆集团公益诉讼案依法结案。

落实

长隆官网已更新标准

未成年人均可享优惠

北青报记者登录长隆集团官方网站发现,长隆集团对旗下主题公园票种和适用条件等进行了细致区分并已经更新了官网内容。以长隆野生动物世界为例,更新前,1.5米以上儿童及成人属“全票”对象,平日300元/人,特定日350元/人。更新后,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购买青少年/学生票,平日240元,特定日280元,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

长隆欢乐世界、长隆飞鸟乐园、珠海长隆海洋王国等游乐园项目同样增加了青少年/学生票的优惠票范围,在更新前,1.5米以上儿童及成人属“全票”对象,而在更新后,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购买青少年/学生票,然后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原标题:《不再拿身高设槛 长隆改儿童票标准》)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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