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4月17日讯 沈阳市政府新闻办4月17日召开“《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新闻发布会。会议上获悉,今年获得国家文明城市称号的沈阳市,仍存在不文明行为问题,通过对文明行为立法,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据悉,沈阳市于2015年成功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并于2017年蝉联这一殊荣,今年又获得了国家文明城市称号,城市文明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随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不文明行为违法界限不清、适用法律不明、执法主体模糊,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城市文明的进一步提升。
去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立法修法规划》,指出:“探索制定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方面法律制度,引导和推动全民树立文明观念,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为此,沈阳市拟制定的文明行为的促进条例,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沈阳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现实需要。
为高标准完成文明立法做工,现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建议,将会打大家反映强烈的、影响沈阳形象的都将写入法律,进行立法约束,社会各界需要在4月24日24点前将意见建议反馈给沈阳文明办。
共有三种渠道:一是电话18642099270,二是电子邮箱syswmw@163.com,三是邮信地址沈中大街206号,邮编110169。
(缘水 郑语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