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旅游遭遇“囧事”如何依法维权?

发布时间:2019-10-17 16:10:2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周贤忠  |  责任编辑: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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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0月17日讯 “十一”期间,沈阳李先生带儿子去了一趟承德后在朋友圈吐槽: 我们选择了到当地跟团,结果这就是噩梦的开始。到达后,接站顺利,后续的行程就一团糟了。导游不介绍风景,只讲收费;季节不对,看不到金莲花;免费景点导游没有收入,只允许5分钟拍照;纯购物景点,导游亲自宣传,卖力气……

长假旅游回来,有不少人在网上吐槽,讲述自己的旅游“囧事”,不少还是出境游的纠纷,更有游客提出疑惑:遇到这种情况,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沈阳市法院民三庭审判长宋刚给了“说法”。

旅游者意外受伤 旅行社未尽保障义务须担责

2017年3月11日,王某参加沈阳某旅行社组织的6天5夜日本游。3月13日,旅行团到达日本静冈县三岛市酒店,旅游大巴车进入酒店院内停靠后,王某在下车时不慎踩在地面的异物上倒地骨折。王某回沈后入院治疗。

法院认为,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游客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王某在旅行社提供的入住酒店下车时不慎摔伤,旅行社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安全服务和保障义务,应承担70%赔偿责任。最终,沈阳某旅行社共须赔偿王某6万余元。

【法官提示】出境旅游和境内旅游有很大不同,旅游者在外人生地疏、语言不通,一旦遇到纠纷难免手足无措。对于发生人身意外伤害,若是旅行社未尽到必要提示、提醒、救助、安全保障义务,旅行社应承担相应责任。

遇火山爆发返程 旅行社依过错担责

2017年11月25日,魏某等3人与沈阳某旅行社签订新加坡、巴厘岛6晚8天游,每人4500元。11月26日晚,魏某等3人如期乘坐飞机抵达新加坡。次日下午14时许,该团领队通知因受巴厘岛阿贡火山爆发影响,巴厘岛国际机场关闭,航班取消,魏某等3人与该团其他成员被安排于11月29日在新加坡乘坐飞机返回沈阳。魏某等3人在返回沈阳后,与旅行社协商返还旅游费用不成,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巴厘岛中国领事服务微信公众号屡次发布消息,提醒中国游客谨慎前往。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提供者应时刻关注旅游目的地的自然或社会情况,并应针对旅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旅行社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对巴厘岛火山频繁活动是否影响行程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也未提供证据证实其与该团团员协商一致或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而是直接通知所有团员变更航班、返回沈阳。8天的行程变更为2天,沈阳某旅行社应承担相应责任。三原告的实际发生费用共计9551.72元,应由旅行社分担70%。和平区法院一审判决沈阳某旅行社返还魏某等3人旅游费用10634.48元。

【法官提示】遇到影响行程的问题,旅游者和旅行社应相互协助。旅游者在旅游合同中有积极配合旅行社的义务,不得人为扩大违约事件的损害。旅行社则应该妥善安排游客,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于因不可抗力改变旅行计划的,应以实际发生的数额为准,节余的应退还游客,但预订客房、机票等无法追回的费用,应由旅游者承担。

擅自变更行程 旅行社违约赔偿

2015年9月18日,孙某与沈阳某旅行社签订了“日本精华炫赏之旅”旅游协议,旅游费用为两人11000元。旅游归来,孙某对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非常不满,认为存在增加购物点、遗漏景点、主要景点旅游时间缩水的情况,要求旅行社给予赔偿。

法院认为,沈阳某旅行社在组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未按合同约定在出发前2日通知旅游者需转团、拼团,旅游协议及出团通知中均未告知代理社的基本信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双方对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约定,参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五条关于“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的规定,支付违约金2775元。参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关于“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旅行社应赔偿未完成约定旅游服务项目等合理费用,并支付同额违约金。遗漏无门票景点的,每遗漏一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的规定及“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的规定,须支付违约金1665元。

出团通知中载明平和公园+舍利白塔的游览时间为45分钟,孙某称只游览了10分钟,沈阳某旅行社不能举证证明游览时间达到约定的45分钟,须支付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555元。市法院判处沈阳某旅行社支付孙某违约金4995元。

【法官提示】出现纠纷时,旅游者一定要注意证据收集,包括与旅行社签订的有关协议及约定,如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旅游发票等有效凭证或材料;旅游中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如能够证明旅行社提供的服务与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符的证据、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接待单位的证明及相关的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护照丢失 旅行社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沈阳一对夫妇出国旅游回来后,护照被旅行社弄丢,护照上记载的两人多国签证信息也没有了,这些不仅是他们爱情经历的见证,而且还是信誉,因为有过良好出国记录的人更容易签过。夫妇俩要求旅行社赔偿精神损失。

法院认为,所丢失护照上的旅游签证及出入境记录确如那对夫妇所述,是其爱情经历的见证和宝贵的纪念物品,旅行社出团通知书中多处提及本次签证和出入境记录对该夫妇以后申领签证有一定益处,故旅行社应赔偿这对夫妇精神损害抚慰金。市法院判决沈阳某旅行社赔偿这对夫妇交通费1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法官提示】现在许多旅行社统一保管旅游者的护照,这虽然便于管理,但也有风险。此案提醒旅行社导游和游客个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护照。(周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