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国有机构文物资产存流失风险 需健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9-11-20 08:44:39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宋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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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曾存放在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为“天目山管理局”)的1200多幅书画作品落户到“新家”。在杭州市审计局的不懈努力之下,这批由天目山管理局收藏的珍贵文物文化资产正式委托给临安区档案馆进行科学保管。

去年9月,杭州市审计局在对天目山管理局开展自然资源和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天目山管理局存有沙孟海、陆俨少、黄胄、叶浅予、郭仲选等名家大师作品1285件,但由于内控制度薄弱、保管不善等,部分书画作品已出现破损、去向不明、长期出借未归还等情况。

杭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王立表示,宝贵的文物文化资产是历史的根脉,也是涵养民族文化自信的重要源泉。天目山管理局名人书画管理不善并非个案。长期以来,一些国有文化机构和企业甚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以捐赠、购买等方式获得名家书画作品等文化资产。一旦保管不善,损失将不可估量。

为防止此类情况发生,今年6月,杭州市出台《杭州市国有文物文化资产管理规定(试行)》,以加强全市文物文化资产管理。据几位专家介绍,目前杭州市及一些地方文物文化资产管理仍存在以下问题:

全市文物文化资产底数不清。杭州市文物局文物处副处长郎旭峰表示,根据普查,截至2017年2月,杭州市有可移动文物36万件,其中存放在国有单位的可移动文物20万件。除这些之外,杭州市还有相当多的文物没能统计进来。以杭州文物公司为例,由于该公司隶属于杭州市文广新局,文物部门进不了公司的库房,不掌握公司的文物底数。

在文化资产方面,目前杭州市各国有单位的文化资产存在“底数不清、保护不明、较少定级定性”的情况。“例如天目山管理局存有的1200多件名人书画作品,在杭州市审计局审计通报前,我们根本不知道天目山管理局存有名人书画作品,更谈不上定级定性了。”郎旭峰说。

文化资产保护缺乏健全的制度体系。王立说,今年实施的《政府会计制度》虽明确了文化资产的概念,提出了外购、无偿调入、调出以及捐赠的文物文化资产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的要求,但对名人名家现场创作留下的书画作品以及文化资产后续保管、增值等情况,相应管理制度缺失。同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对国有单位在文物文化资产保管、评估、出借等内控制度建立方面也未提出明确要求,致使各部门在具体操作时无据可循。

意识上未引起足够重视。杭州市审计局发现,长期以来,各单位在文物文化资产保护利用方面,缺乏人力财力的有效投入,其文化内涵和物质价值未得到足够重视。以天目山管理局为例,该局主要负责人事发前都不知道该单位有多少幅书画作品、具体保存情况如何,该单位也没有安排专业人员管理保护名人书画作品。

为更好地保护文物文化资产、留住历史根脉,杭州市审计、文物部门建议:

建立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大数据平台,做到底数清、管理明。王立、郎旭峰等人建议,亟须整合文物、审计、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宣传、广电等相关部门力量,厘清文物文化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经营权的边界和特征,加快建立区域性或全国性的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大数据平台,以做到底数清、管理明、保护有力、动态监管。

加大文物文化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培训力度。“现在单位领导普遍不了解哪些是文物、哪些是准文物,对不同类型的文物文化资产也不知道如何制度化的管理。”郎旭峰说,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大本系统内文物文化资产保护利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明确文化资产作价评估、保管登记、入库出库等方面的监管机制,确保账物相符。同时,对部分已丢失、已破损的文化资产,也要加大追回修复力度。

发挥文物文化资产效益,让文物“活”起来。文物专家认为,对不具备良好保管、展示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文物文化资产,建议委托相关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博单位进行保管展览;对有条件保管的单位,建议多开展文化鉴赏和交流活动,避免文物文化资产“睡大觉”或变成极少数人专享,积极发挥文物文化资产的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