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遭诟病 监管立法亟待完善

发布时间:2020-05-26 08:48:0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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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链接的相同产品,VIP会员的价格竟然比普通用户还高?近日有网友爆料,自己在某平台购物时,遭遇“大数据杀熟”。事实上,近些年,对于消费者来说“大数据杀熟”并不陌生,早在2018年就有网络购物、交通出行、在线差旅等诸多平台被曝存在杀熟行为。不知不觉中,本该造福于民的大数据技术,似乎逐渐沦为部分互联网企业杀熟宰客的帮凶。

品质下降、欺负熟客 “大数据杀熟”事件频发

无独有偶,并非只有网购平台有杀熟现象。网友王女士反映,自己一直都是某咖啡品牌的铁粉,刚开始基本每天都要喝上一杯,后来慢慢发现优惠力度越来越小,特别是跟不常喝咖啡的同事对比发现,网购平台每周赠送的最低折扣只有3.8折,平日领取劵只有5.5折,而同事随便打开都有1.8折的优惠券。这不禁让王女士感叹:“明明我才是死忠粉儿,却要花高价。”

同样,鲜花消费“重度用户”吴小姐表示,近两年来一直在国内市场份额前三的某鲜花电商平台上订货,一月4次,一次2束,每月鲜花消费超过600元。但近一年来,她发现该平台表现出了“欺负熟客”的情况,日常鲜花的品质下降严重,但每逢需要续卡的关键时刻,质量却又显著提升,让人忍不住续签。

算法、规则不透明 消费者投诉维权难

去年3月,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大数据杀熟的调查显示, 56.92%的被调查者有过被“大数据杀熟”的经历,而网购平台被诟病最多。而由于举证难,只有不到三成被杀熟者选择争取自己的权益或进行投诉。

“死忠粉儿”王女士就优惠券情况联系了某咖啡品牌全国服务热线,接听的工作人员回复:“优惠券是系统随机发放的,没有什么依据,有的人能收到,有的人收不到。”对于消费者质疑咖啡消费频次高的会员,反而收到的优惠券折扣少,工作人员表示,这个需要专员来解答,会尽快回复。但截至发稿时间为止,王女士并未收到回复。

网友李女士说,为防止杀熟,只能申请多个账号,“每次买东西都要对比,心累!”由于经营者通常以优惠时间段不同、优惠频次过多以及技术问题等理由自辩,同时又不对外公布具体算法、规则和数据,信息及其不透明。所以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后,维权举证往往非常困难。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维权可采取不同策略

那么,大数据缘何变身杀熟帮凶?又该如何维权呢?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指出,“大数据杀熟”暴露出大数据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非对称以及不透明。平台根据搜集用户的个人资料、流量轨迹、购买习惯等行为信息,通过平台大数据模型建立用户画像,然后根据这个画像来给用户推荐相应的产品、服务和相应定价。因此,曹磊认为,互联网平台有条件进行“大数据杀熟”,同一平台针对不同的消费者制定不同的价格已属违法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武长海认为,对于杀熟行为,消费者维权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策略,互联网企业本身利用平台大数据杀熟,其行为既侵犯消费者数据相关的权利,适用于侵权法,也违背了合同法相关规定;其他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大数据精准投放杀熟,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2019年1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专家指出,该规定针对的正是互联网中的“大数据杀熟”问题,但关于什么是“大数据杀熟”,目前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其概念具有主观性和模糊性,《电子商务法》还需进一步细化。

武长海建议,首先,司法部门可针对杀熟事件进行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引,并且尽快出台《电子商务法》相关实施配套条例。其次,数字经济的过快发展,出现了监管模糊地带和监管真空,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再次,加强关于大数据权利、流转和买卖的相关基础性立法亟需出台。

“消费者自身也应当行动起来。”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张林山认为,网络消费者应该提升大数据素养和新媒体素养;在手机设置里面关闭各APP访问通信录、地理位置等权限;理性面对商家各种“烧钱补贴”诱惑,避免陷入自觉透露隐私的境地等。遭遇杀熟现象,也要积极搜集证据投诉举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