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修订泰山保护条例:捡拾带离山石 可罚2万

发布时间:2020-12-03 09:21:2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伍策 尚槿  |  责任编辑:尚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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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2月3日讯 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作出修改,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出让或者变相出让景区资源和土地。该条例新增禁止进入未开放区域、捡拾带离山石、盗采销售泰山石等信息。其中规定,捡拾带离山石,最高可罚2万元。

(伍策 尚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