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月18日讯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2021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各地区要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春运工作机制,并将卫生健康、教育、文化和旅游部门纳入,共同研究春运各项工作。
《意见》指出,公铁水航等客运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及时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要充分利用高铁输送能力,发挥新开通线路作用,保证公益性慢火车开行规模;民航要充分利用腾出的国际航线资源,通过安排加班、调换机型等方式加强运力调配;公路、水路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运力供给,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铁路、港航企业要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
着力优化运输衔接。加强公铁水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提供班次、客流量等到达信息,各地要组织道路客运、城市交通运力,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保障旅客便捷有序出行。客流压力较大的综合客运枢纽要建立跨部门指挥协调机制。
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倡导职工群众就地过节。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工会组织要积极与用工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组织做好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春运信息服务产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
(伍策 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