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27名人员被严肃追责

发布时间:2021-06-12 15:44:5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伍策 一丁  |  责任编辑:古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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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6月12日讯 6月11日 “5·22”黄河石林百公里越野赛公共安全责任事件调查和处理结果对外公布。经报省委批准,对事件中违纪、职务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27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包括5名省管干部和22名非省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依程序办理。

对于主办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甘肃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认为,白银市委、市政府作为赛事主办单位,负责赛事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未履行主办单位职责,未对赛事活动的各项具体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检査,只挂名、不落实,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突出。责令白银市委、市政府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领导追责。

1、对白银市委书记苏君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对白银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旭晨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3、对白银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云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于承办单位及其责任人员甘肃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认为,景泰县委、县政府、白银市体育局作为赛事承办单位,负有赛事承办和实施职责,落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不到位,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意识不强,工作不深不细,对赛事组织统筹、运营实施研究谋划不够,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相关部门职责任务不清,对赛事各项工作检查督导不够,致使各责任单位未能有序有效落实赛事各项职责任务,导致赛事管理不规范,出现突发情况时应对不足,救援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责令景泰县委、县政府分别向白银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相关领导追责。

1、白银市政协原副主席、景泰县委原书记李作壁对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李作壁在事件发生后已死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其违纪问题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处分。

2、对景泰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文玲予以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对景泰县委副书记周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对景泰县政府副县长张文慧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5、对白银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全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6、对白银市体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万应聪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对于具体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员甘肃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认为,黄河石林大景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景区管委会)作为赛事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赛事承办工作,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县委协调会议确定的任务落实上严重失职失责;违规招投标,致使办赛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负责赛事运营服务;赛事组织管理不规范,对赛事安全保障、医疗救护、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査不力;未对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对高影响天气气象预警不重视、不研判,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未建立赛事熔断机制,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保障严重不足,严重影响救援工作。

1、景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景区管委会主任丁柯涯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审査调查终结后,依法依规处理。

2、景区管委会副主任罗文涛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已被采取留置措施,待审査调査终结后,依法依规处理。

3、对景区管委会规划科副科长、黄河石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蒙彭森给予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十级。

4、对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马斌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5、对景区管委会党委委员、综合执法局局长金国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6、对景区管委会工程管理和生产安全科科长田文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7、对景区管委会宣传信息科副科长陶延红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8、对景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王同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于协办单位责任人员甘肃省委省政府联合调查组决定:

1、对白银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姚立群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对白银市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达春和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3、对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蔡景珂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4、对景泰县工信局局长马峰给予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5、对景泰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洪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6、对景泰县体育中心主任卢秀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对景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昭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8、对景泰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相祖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9、对景泰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董萍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0、对景泰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有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伍策 一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