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5日讯 7月12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文物局发布公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云南省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和14片历史文化街区已完成相关申报程序,并通过省级专家审查会审查,达到批准公布要求,现将拟报请公布名录予以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古代区域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者交通、军事要地等,保存有较多的历史文化实物和遗迹,或者近现代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仍有较多数量的文化遗存;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保存较为完好,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文物古迹,保存有一定数量的民族民间壁画、雕塑或者具有学术、史料、艺术价值的碑刻、楹联等;
(三)在地方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民族文化传统保留较为完整,具有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特色的代表性建筑、设施、标识和特定的场所,或者在历史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传统工艺等;
(四)保存有较高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的旧城街道、巷道、民居、寺观教堂,或者体现城市、镇、村、街区内涵的纪念设施和经鉴定公布的优秀建筑群;
(五)具有鲜明地方民族特色的城市、镇、村、街区。
(伍策 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