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列出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清单

发布时间:2021-09-30 08:49:3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伍策 一丁  |  责任编辑:古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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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9月30日讯 福建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闽政〔2021〕8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3年,全省接待旅游人数超过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900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4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7.5%。到2025年,全省接待旅游人数超过7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万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8.1%,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旅游幸福感和获得感。

《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大力推进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创造高品质生活全面融合;大力运用改革的思维、市场的办法,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加快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旅游设施、优化旅游服务,全面构建旅游发展新格局;大力塑造特色鲜明的旅游品牌形象,丰富旅游产品供给,满足大众旅游多层次、个性化需求,让游客乐意来、留得住、购得欢、体验好,努力把福建打造成为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中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旅游核心区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

《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创新理念,真抓实干,持续深入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着力提升福建旅游品牌形象,更加充分发挥旅游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和贡献度,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

《意见》还确认了重点任务清单。

一、推进全域生态旅游提档升级

(一)加快建设武夷山国家森林步道、戴云山省级森林步道,将省内主要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古村古道等历史文化区域串点成线。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交通运输厅

(二)沿海岸线建设滨海风景道,打造一批休闲游憩相宜的美丽海湾。

责任单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海洋渔业局

(三)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新增一批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

(四)建设“风情小镇”“花漾街区”“美丽乡村”;培育建设3~5个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30个全域生态旅游小镇、90个金牌旅游村、60个省级美丽休闲乡村和30个“水乡渔村”休闲渔业基地。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农业农村厅、住建厅、海洋渔业局

(五)鼓励和引导民宿发展。制订出台《促进我省民宿发展的暂行办法》,统筹布局一批民宿重点项目。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

(六)发展精品特色酒店。在重点旅游城市、4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度假区、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周边布局建设100家以上主题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非星级精品酒店、特色酒店、连锁酒店等。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文旅厅

二、丰富旅游产品有效供给

(七)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培育建设森林养生城市20个、森林康养小镇50个、森林康养基地100个、四星级森林人家50个。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文旅厅

(八)发展体育旅游。培育福州、厦门等马拉松、自行车赛事;培育建设低空旅游运动基地。

责任单位:省体育局、文旅厅

(九)发展研学旅游。推出农耕民俗、红色教育、闽茶文化、温泉休闲、非遗体验等主题研学线路,增设一批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省教育厅、文旅厅

(十)发展工业旅游。培育60家工业旅游试点企业,培育建设30个省级工业旅游基地,推荐一批省级工业旅游精品线路。鼓励安踏、宁德时代等工业龙头企业、品牌企业建设博物馆、展览馆。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文旅厅

(十一)鼓励厦门、东山等试点开发建设海上精品酒店。

责任单位:厦门、漳州市政府,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文旅厅、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

(十二)选取若干个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且已有初步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试点整体开发旅游。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自然资源厅、海洋渔业局

(十三)发展旅游演艺。支持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以及全域旅游示范区率先推出旅游演艺剧目。发挥省市属文艺院团优势和作用,支持高雅艺术进景区、街区。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文改办

(十四)由省文旅厅牵头成立福建省音乐产业发展工作小组。每年安排资金扶持发展。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

(十五)发展街头文化艺术。每个设区市打造10个以上街头文化艺术项目。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

三、做大做强旅游市场主体

(十六)支持旅游企业通过整合资源、技术创新、品牌输出、跨界经营、兼并重组等方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盘活机关事业单位脱钩的闲置资产,支持国有品牌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财政厅、国资委、机关管理局

(十七)用好海峡两岸(厦门)文化博览交易会、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世界妈祖文化论坛等平台,举办文化旅游投融资合作暨重大项目推介专场活动,实施精准招商。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委台港澳办、省商务厅

(十八)建设海丝国际旅游中心、福州古厝保护工程、厦门国际邮轮城、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土楼与客家文化产业带、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福建段)、刺桐古港和泉州古城、朱子文化园、马尾船政文化城等品牌项目。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福州、厦门、泉州、南平、龙岩市政府

(十九)支持厦门万石植物园等创建国家5A级景区,泉州古城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责任单位:厦门、泉州市政府,省文旅厅

(二十)鼓励整合特色小镇、文旅商圈、综合性标志性项目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文改办

四、激发旅游消费潜力

(二十一)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大文章。鼓励在景区建设“大众茶馆”;到2023年,争取实现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大众茶馆”的全覆盖。打造一批茶旅研学基地。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商务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

(二十二)推出经典闽菜、福建名小吃、名饮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突出原产地,打通生产端、流通端、消费端,打造一批适应市民消费和游客市场需求的闽菜旗舰店、特色小吃品牌店。鼓励在符合条件的景区建设“闽菜馆”。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

(二十三)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策划推出系列“福建好礼”“福”文化系列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建设10个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培育100家旅游商品龙头企业。鼓励在景区建设“福建特色商品体验馆”,推动闽茶、闽菜、福州漆器和软木画、厦门金线雕、建阳建盏、德化瓷器、莆田红木家具等特色商品进入旅游消费领域,方便游客体验和购物。打造线上“全闽乐购热销品专区”。

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商务厅、文旅厅、农业农村厅

(二十四)支持福州、厦门、泉州、三明等创建、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

责任单位:福州、厦门、泉州、三明市政府,省文旅厅、发改委、财政厅

(二十五)支持中心城市及长汀店头街、沙县美食城等策划精品夜游,打造特色品牌,推动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商务厅

五、推进数字赋能旅游发展

(二十六)建设智慧旅游平台。完善“一部手机全福游”APP功能,实现与“闽政通”等平台功能衔接,实现“一机在手,畅游不愁”。

责任单位:省文旅厅、数字办,省旅游发展集团

六、着力提升旅游体验

(二十七)提升福州、厦门、武夷山国家一类口岸建设水平,支持莆田、连城、沙县等地机场、码头按照国家开放口岸标准改(扩)建。增开、加密通往京沪川鲁等国内主要客源地航线。

责任单位:省商务厅、民航福建监管局,厦门航空公司

(二十八)实现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半小时上高速,推动国家4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便捷通高速工程。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二十九)实现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共交通无缝对接,开通到4A级及以上景区旅游专线、班线客车,争取覆盖到3A级景区。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三十)国省干线公路和通往景区公路增设一批观景台、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设施,提升环闽高铁接驳站、高速公路服务区自驾游服务和休闲功能。

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文旅厅

七、强化保障措施

(三十一)各级政府加大财政对旅游的投入,政策性奖励资金先从文旅融合专项资金列支,年底由同级财政核实后,适度调增文旅专项经费。

责任单位:各级财政、文旅部门

(三十二)探索旅游综合用地开发模式。对在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和乡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外的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建设用地,依据建(构)筑物占地面积及必要的环境用地等点状布局,依法依规供应土地。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文旅厅

(伍策 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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