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24日讯 近日,《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辽宁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的通知》印发全省执行。
《通知》是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具体举措,是解决长期以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多头领导、运行不畅问题,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和综合执法履职能力的实际需要。
《通知》明确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广播电视、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并均以同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名义实施执法;建立了包括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会商会议、综合执法案件转移函、综合执法信息共享、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综合执法行政监督等七项制度的协同机制,明确了职责权限,各有关主管部门之间、有关主管部门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之间形成了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伍策 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