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腾冲叠水河景区经营权上拍 起拍价4.76亿

发布时间:2022-01-14 08:27:06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董振杰  |  责任编辑:古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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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至20日,位于云南腾冲市腾越镇松园路的一处景区经营权将上拍,起拍价4.76亿元。起拍标的物中,包括一处瀑布景观。

公司破产

云南腾冲一处景区上拍

记者从阿里拍卖平台获悉,此次即将上拍的云南腾冲大港旺宝文化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位于腾冲市腾越镇松园路,毗邻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和顺古镇,由坐落于和顺镇十字村的三宗建设用地及项目前期建设形成资产、精品酒店项目、叠水河景区特许经营权、旺宝集小区房产、生产性生物资产、股权投资、设备类资产构成。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30日受理腾冲“大港旺宝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云南正安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大港旺宝公司管理人。因大港旺宝公司及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丽江中院于2018年5月3日终止大港旺宝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大港旺宝公司破产。

管理人将于2022年1月19日10时起至2022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淘宝网破产强清资产交易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根据竞买公告,拍卖期开始后,取得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程序设置延时出价功能,每最后5分钟如有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出价,系统就自动延迟5分钟。本次拍卖标的保留价等于起拍价。需至少1人取得竞买资格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至竞价程序结束时方可成交。若竞价程序内有2人以上竞价的,以递增出价不低于增价幅度的方式进行,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

两位及两位以上进行公开竞价的,竞买成功的买受人,缴纳的拍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自动成为成交履约保证金。如若竞买成功未按期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包括委托他人竞买)不得参加竞买。同时,如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拍卖成交价格的,还需赔偿差价损失。

标的物中包括瀑布景观

起拍价4.76亿

根据拍卖平台介绍,2007年7月,大港旺宝公司与腾冲政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受让叠水河景区经营权(AA级景区,经营期限为50年)和其他土地使用权、房产等资产。

2007年10月,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火山不夜城旅游区总体规划”,总用地面积1299.1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866095.54平方米。

2010年9月,腾冲市建设主管部门通报,项目位于腾冲地热火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顺景区规划范围内,要求重新编制项目规划和审批。新编制规划项目名称为“腾冲风景名胜区和顺景区叠水河项目”,整体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1752.75亩,建设占用面积635.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97653.25平方米。

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值为4.76亿元,起拍价同样为4.76亿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增加幅度为20万元或其整数倍。在众多标的中,腾冲风景名胜区叠水河旅游配套项目——土地及前期建设评估价值超过3亿元,占地面积500多亩。

据介绍,叠水河发源于腾冲县东北部的大盈江,流经腾冲县城西约2公里的地面时,有一个巨大断崖。水从左峡中夺路而出,跌下深潭,仿佛被叠为二折,故俗称“叠水河瀑布”。(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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