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

发布时间:2022-12-01 08:52:3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伍策 宋卿  |  责任编辑:宋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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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12月1日电 《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11月30日通过,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这是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


该条例对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从而增强对地理标志违法行为的震慑作用。对侵权假冒等地理标志违法行为,该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和社会财富,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推动公益诉讼有利于地理标志的保护。该条例总结归纳广东省相关实践经验,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地理标志违法行为,可以依法支持起诉或者提起公益诉讼。(伍策 宋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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