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舜礼:旅游产业 因势而变,还是重构重塑?
【点睛】对于今日的旅游业来说,日新月异的发展,反映的是旅游者的需求变化,是旅游供给侧对需求侧的满足。怎么去推动实现这个满足,是因势而变、修补完善,还是要大动干戈、重构重塑?这是每一位业界人士都应理性思考的问题。什么力量能够加快这一目标的实现,我认为,应该是旅游需求的力量、市场机制的力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舍此以外,任何个人和机构都将是无能为力的。
随着新冠疫情的消退,旅游市场也加快复苏脚步,重新进入常规运行轨道。记得在疫情流行时,就有人发现了旅游的若干新规律、新模式、新趋势;当此疫情基本消停之时,业内又有专家呼吁“回答产业重构的时代之问”。因此,怎么看旅游业发展的现状,是要因势而变地加以完善修补,还是要大刀阔斧地重塑重构,应是业界可以研讨的一个话题。
(一)
旅游资源的外延亟待加以拓展吗?
在过去几十年的旅游发展实践中,旅游资源的外延是不断扩大的。截至目前,从专业认识上应该已无空白之地。
最初的发展阶段,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两大领域,一是自然性的旅游资源,一是人文性的旅游资源。石林、漓江旅游就是对第一种资源的利用;兵马俑、三星堆旅游就是对第二种资源的利用;作为世界双遗产地的黄山、泰山,其旅游开发则是对第一和第二种资源的综合利用。
第二个发展阶段,旅游资源又扩大进去了社会性资源,就是指与人们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具有代表性的是国家旅游局启动农业旅游、工业旅游示范点创建,为贡献扶贫而推动发展的乡村旅游,所利用的大量资源应是社会性旅游资源。
在这个阶段,由国家旅游局牵头、各地政府积极响应的5A级景区评定,参与创建和获评的景区便包括了全部三种旅游资源的利用类型。再从由文化和旅游部进行业务管理和指导的中国旅游景区协会的内设机构看,其分会和专委会就有山岳、河湖湿地、主题公园、大运河、森林康养与自然教育、旅游特色小镇、冰雪旅游、旅游特色小镇、文化艺术与城乡融合发展等。这说明,各种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是仅在理论和口头上,而是已经落地于发展实践中。
第三个发展阶段,旅游资源进一步扩大到“全域范围”,也是旅游资源利用上的进一步思想解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从四个方面强调社会资源与旅游的融合,即推动旅游与城镇化、工业化和商贸业的融合,与农业、林业、水利的融合,与交通、环保、国土、海洋、气象的融合,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的融合。这种融合性的利用,也被比喻为“旅游+”和“+旅游”,所涉及的细分业态、公共场所和生活场景多达几十种。
因此,在全域旅游的理念下,就没有再被遗漏的社会性旅游资源。什么剧场、影院、茶楼、小吃店、菜市场、牛棚马圈之类,都可以被作为旅游资源加以开发或利用。如果说还有没被利用得到的,那就是开发者、规划者的认识还没到位,没有把它们开发利用充分而已。
(二)
自新冠疫情以来的3年间,我国旅游业出现了称得上新趋势、新规律、新特征的变化吗?
在疫情蔓延的这几年,业内人士大都关注旅游市场,有的发表了确有见地和启发性的意见,但也有一些论点不能苟同,其中一类就是动辄就把疫情影响下的新动向、新现象、新特点,上升为新模式、新趋势乃至新规律,颇有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的感觉。
有关疫情之下和疫情以后的旅游发展新趋势的论点,虽有其自己的立论角度和依据,但普遍存在把疫情病态作为常态、把暂时作为长远。何谓发展趋势?趋势应是指事物发展的方向。如果研究预测疫情走势之类,还尚可理解,但若是聚焦到旅游市场和产业上,则很可能是把放大镜当作了望远镜,把一时一隅当作了全盘和长远。一是疫情从防控到解禁为期3年,为时虽不短,但在旅游发展长河中只是一小段,约为1/15;二是所谓的新动向、新特点、新现象,未必就是疫情以来所新生,有不少则是疫情之前就已存在,将其全部视之为新生则有些牵强;三是在疫情之下的特殊时期,旅游市场出现暂时的特殊现象是很自然的,但未必会在疫情之后还会持续,将其上升到新模式、新趋势很可能不成立。
回首疫情期间搜寻新模式、新趋势的关注者和一些公众号,就会发现这些“新”往往立不住。如2022年“十一”黄金周时,某公众号刊文的标题就是,三年来最惨的黄金周,“除了惨,我们还发现这些新趋势”,但浏览之后发现所谓的3个新趋势,竟是“反向旅游屡上热搜”、“户外运动与旅游结合更紧密”、“更加关注服务质量”。只要对旅游业稍微有所了解的,就会分辨得出,这怎么能说是“新趋势”?当疫情防控进入“乙类乙管”之后,也偶尔会看到有的发文,说疫情三年后“蓦然回首,仿佛换了人间,中国休闲旅游格局已变,新人类、新现象、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新景区、新企业,可谓目不暇给、眼花缭乱”。
其实,这类的新观察、新发现、新创见,譬如“预约旅游成为新趋势”、“全球游向本地游、周边游转变”、“与人和生活有关的各类场景的蹿红,而非传统观光旅游的看山看水看建筑的风景”,若是有对旅游发展历程进行稍长时间的留意,就会发现这些所谓的新和特,并不是真正的“新鲜肉”、而是“老火腿”。其有意“出新”、“翻新”的原因,就在于割裂了疫情前中后旅游发展的连贯性,明明是在疫前就已存在的现象,偏说成是疫情下的新特征;无视疫情所导致旅游市场变化的某些必然性,如预约就是防疫的要求之一,疫情必然导致了出游半径缩短,这些变化都是疫情带来的必然结果;含混了旅游市场的暂时性现象与长远发展趋势,疫情之下的一些现象、动态,绝大多数是将在疫后自然消亡的,这种发现的所谓新模式、新趋势有何意义?
(三)
从风景到场景,算是旅游或休闲消费的新趋势吗?
乍一听起来,“从风景到场景”似乎是一种大变化,其实则不然。很久以前,大家出游主要是为看“景”,后来随着旅游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对专业旅游概念的了解,就把这个“景”的范围扩大了。在现实中,旅游者就不拘泥于看风景,例如去敦煌、云冈石窟,去大研古镇和西递、宏村旅游,人们已经旅游了几十年,到底是风景多,还是场景多?至于旅游者在具体的行程中,进入了城乡居民生活的圈子,享用了其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如在天坛公园观赏了市民合唱队的歌咏,到上海弄堂小馆子吃了早点,在渤海之滨鱼缸码头买回海鲜自烹,到大理参加了三月三白族民俗节庆,这些都应该算是踏入了场景吧?这种旅游状况,在几十年前就有了,一直以来的词汇是“主客共享”;只是今天由于“网红”的出现和追捧,而更加地吸引部分旅游者去追逐。
那么,场景与休闲有无大的关联?肯定是有关系的,但未必是必然的。就目前业界的主流认识来说,旅游与休闲的主要区别是在出行的距离和时长,这个问题至少15年前就有专家基本讲清楚;可以说,特别的场景未必是休闲的标配,例如,居民小区或街心花园的老年人定时出来晒太阳、下棋、唱歌、遛弯,就不需要旅游或休闲专业营造的场景,很多休闲活动就发生在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空间。在产业发展现实中,旅游与休闲肯定是有交叉的,旅游行程中会有休闲,过了休闲的圈子就可能被算作旅游,例如,游客在外地的某一天或时段,闲着什么也不干了,或处于休闲消遣的状态,这算是旅游还是休闲?一个人在离家有一定距离的地方踏青、垂钓或自驾到郊区露营、野炊,若达到了旅游定义的程度,是否该计入旅游范围。这类情况在现实中是大量存在的,如何加以认定或区分,会有专业和世俗的差异,但把它一概视为新东西,未免有些勉强。
当然,作为吸引游客前往的场景地,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作为主行程的配套、补充和延伸的,它有助于提升旅游者的感受,也有利于拉动当地服务业发展,但与核心性旅游吸引物相比居于从属地位,单凭它们是难以吸引大量游客前往的。什么就为一碗面、一道菜、一个氛围而专门前往的,那毕竟是小众旅游群体;对大多数游客而言,则是到了那儿顺便去逛一下,带有“搂草打兔子”的情形。因此,就旅游开发而言,还是要处理好主次的关系,只有到了那里,才能接下来去顺游、捎游、扩游。例如,浙江丽水云和梯田景区有一个很特别的旅游厕所,站在便池边缘便可居高临下把景区全貌尽收眼底,那种感觉的确是一般旅游厕所所没有的。但就是冲着这个厕所,专门跑一趟云和梯田,不能说这样的游客没有,但肯定不会太多。因此,首先解决核心吸引物的问题,才是把各色场景带入旅游和休闲之境的先决条件;反之,无论怎么夸夸其谈场景如何重要,那也是冠履倒置、不得要领的。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一切皆流,无物常驻”。依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就是客观事物处于不停的发展变化之中,发展变化是绝对的,停顿静止是相对的。人们要根据事物变化的程度,采取相应和恰当的对策。对于今日的旅游业来说,日新月异的发展,反映的是旅游者的需求变化,是旅游供给侧对需求侧的满足。怎么去推动实现这个满足,是因势而变、修补完善,还是要大动干戈、重构重塑?这是每一位业界人士都应理性思考的问题。什么力量能够加快这一目标的实现,我认为,应该是旅游需求的力量、市场机制的力量、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舍此以外,任何个人和机构都将是无能为力的。
作为专业旅游工作者,观察行业、研究产业、关注市场,从起于青萍之末就知微见著是一种专业素养,但也不必过于敏感和杞人忧天,更无必要“为赋新词强说愁”,或许才是平和中允之心态,以此心态去做研究和出主意,不仅会更加接地气,也会更富有旅游界的烟火气。(高舜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