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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旅游高峰期到来 谨防黑心导游欺骗家中老人

2024-06-28 09:08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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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旅游高峰期,检察官提醒,家有老人易被诈骗分子盯上,千万要警惕!

“张阿姨,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公司给我对接当地旅行社的钱取不出来,您先借我2万元应急,要不咱们团今晚就得露宿街头……”看着导游小卢一脸愁容,又想到旅行期间对方悉心照顾自己,心地善良善的张阿姨决定“帮帮这个孩子”。

殊不知,她此刻已经成为骗子的“猎物”。就是使用同样的“说辞”,这名黑心导游又连骗3名老人。6月1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平遥县检察院获悉,卢某因犯诈骗罪被提起公诉,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

对自己“照顾有加”的导游有“难处”了

“价格相对较为低廉,游玩的节奏也比较休闲,统一参团出游的各类‘夕阳红’旅行团,这起案子就发生在这个背景之下。”检察官介绍,不久前,老年人张某报名参加了一个旅行团,负责她们团队的导游就是卢某。一路上,卢某把整个行程安排得井井有条,受到随团老人的一致好评。有一天,面露难色的卢某突然把张某拉到一旁,说出了心中的“苦楚”。

“张阿姨,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公司给我对接当地旅行社的钱取不出来,您先借我2万元应急,要不咱们团今晚就得露宿街头,等我回去解冻了银行卡就转给您。”“好好好,小卢,你别急,张阿姨这就转给你。这一路上多亏你照顾了……”面对在旅行期间一路对自己“照顾有加”的小卢的“求助”,张某毫不犹豫伸出了自己的援手。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这趟旅游行程结束后,原本对自己关怀备至的小卢却变了脸色。老人几次发信息询问还款,对方都不予理会,后来连微信也删了。张某这才幡然醒悟,找到卢某所在的旅行社,这一问才知道,同样的话术,卢某还骗了3名老年人,诈骗数额共计40000元。

案件发生后,卢某很快落入法网。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今年3月30日,检察机关院以卢某犯诈骗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以检察履职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5月28日,平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作出判决,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目前,判决已生效。

“嘘寒问暖”竟全是“别有用心”

检察官介绍,传统的针对老年人旅游中实施的诈骗主要是不法分子以低价游、免费游等为噱头吸引老年人参团旅游,然后再以安排多个购物环节,将商品以高于市场价多倍的价格卖给老年人的形式诈骗钱财。

本案中,卢某的作案手法却突破了老人传统的防骗认知,并且此种“新花样”的作案方式能够屡屡得手,卢某落网后也详细交代了自己的“心得”。

套路第一步:准确物色被害人。卢某带老年团旅行期间,会通过穿着、谈吐、消费等多方留意哪些属于经济条件较好的被害人,以确定自己的作案目标。

套路第二步:迅速骗取信任。物色好老年被害人后,卢某会充分利用自己的导游身份,在旅行过程中对老年人“百般照顾”,比如提供免费水果,嘘寒问暖讲解养老知识。用本案中被害人张某的话说,“旅游这段时间,卢某对我的照顾比亲儿子都用心,那真是知冷知热的,特别贴心。”

套路第三步:伺机编造谎言。卢某经过对老年被害人一段时间的“精心照顾”,很快便会取得老年人的信任。见时机成熟后,便会开始编造各种理由向老人们借钱。在此期间,主动添加老年人微信,承诺旅行结束后会尽快还款的“承诺”自然不会少。

套路第四步:适时断绝联系。旅行结束后,卢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还款,很多老人碍于面子,可能就自认倒霉了。要是老人实在逼得急,索性“拉黑”联系方式。事情发展至此,这些老人们才发现这些之前的“嘘寒问暖”全都是“别有用心”。

家有这样的老人易被诈骗分子盯上

夏季是旅游的高峰期,很多家庭会带老年人外出旅游,我们在享受旅行带来身心愉悦的同时,一定要炼就“火眼金睛”,准确识别黑心导游的“别有用心”,保护好我们的私人财产。在此,检察官结合近期发生的多起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各类诈骗案件,对易受骗的老年人群体也进行了“画像”。

特征一:心

老年人缺乏子女的陪伴,时常感到空虚孤单,渴望认同感。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对老年人嘘寒问暖,甚至赞美追捧、博取同情,用“亲情牌”使老年人放松警惕,随意泄露自身或家人的隐私信息,为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老年人经常被“免费送”“刷单返利”等内容吸引,不法分子以小恩小惠为诱饵,诱导老年人逐步进入诈骗的陷阱中。

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使用“攻心战”,利用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老年人的钱款,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等。在此,检察官呼吁家属们与老年人多沟通、多交流,多了解老人生活近况,给予老年人关怀与关爱。同时,也要多向老年人普及诈骗知识,提高他们的防骗意识,告诫老年朋友们“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要想享受幸福的晚年就要守护好自己“钱袋子”,不轻信、不转账、不提供个人信息,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特征二:脑

老年群体接收信息渠道较为单一,对新事物认知能力较弱,防范意识不强,在快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很难辨别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段,极易被不法分子包装华丽的“低价旅游”“天使投资”“私募众筹”“免费体检”等养老项目所欺骗,从而信以为真,将自己的养老钱投资进去。

检察官提醒:这些稳赚不赔的项目往往披着“养老项目”的外衣,极大可能面临“项目暴雷”“资金链断裂”等后果,最终卷走老年人的养老钱,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在从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中,老年朋友们在面临陌生人、陌生事物时要保持谨慎的态度,不要盲目轻信盲从,在面对新事物,出现新问题时多与家人沟通,从而更好甄别违法犯罪行为。

特征三:体

不法分子往往采取发放“免费小礼品”、举办“养生讲座”、进行“专家义诊”等多种形式,利用老年人渴望身体健康的急切心理,散播养生保健谣言、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保健品、缴纳会员费,这些产品往往没有功效,甚至会损害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检察官提醒: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强身健体”的诉求,骗取财物,危害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销售伪劣产品罪等。检察官提醒老年朋友们,身体健康出现问题时要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科学用药;同时要从正规渠道获取养生保健知识,正确看待保健产品,支付钱款时要谨慎,牢记科学锻炼、良好生活习惯才是身体健康的关键。

特征四:财

不法分子通常以发放免费礼品、拉家常等手段博取老年人信任,后虚构养老类理财项目,伪造相关资质、宣传材料,带领老年人参加推介会、酒会等看似高大上的理财项目宣讲活动,并虚假承诺“保本付息”“高额回报”,激发老年人赚钱欲望,吸引老年人进行投资理财,甚至采取“拉人头”的方式诱使老年人发展“下线”。

检察官提醒:老年群体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赚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这些所谓的投资理财项目最终只会面临卷款跑路、人财两空的境地,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等。老年朋友要选择合法、正规的投资理财机构,妥善管理资金账户,避免盲目追求“高收益”“高回报”,投资理财前要谨慎,多和家人沟通交流,树立正确的投资收益价值观。(来源:山西晚报)

【责任编辑: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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