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主兼职跑网约车出事故 保险公司赔不赔?
“上下班接个顺风车单,补贴家用,没想到出险的时候被拒赔了。”近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不少私家车车主为了节省开支、分担费用选择在网约车平台注册,在路程中接单,收取费用。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以车辆使用性质由“自用”变为“营运”为由拒绝理赔,因此产生纠纷。保险公司拒赔是否合理?车主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多位律师及业内人士。
案例:“私家车”接单出事故遭拒赔
随着网约车的普及,大量私家车主在平台注册、接单,但往往未通知投保公司车辆改变了使用性质,由非营运车辆变成了营运车辆,载客发生事故后被保险公司拒赔的事时有发生。
2024年8月,陈先生驾驶一辆新能源轿车行驶时,与前方两车相撞。本次事故造成三车受损,陈先生及车上乘客均在事故中受伤,交警判定被保险车辆为全责。本次事故预估损失在15万元左右。
保险公司通过与陈先生沟通及查询手机微信、APP软件得知,其平时在市区工作,在业余时间兼职跑网约车,且出险时,正在跑单进行中。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下发了拒赔通知书。
无独有偶。今年1月,驾驶员张先生驾驶一辆新能源轿车接乘客到某村后返回时,因天气原因视线较差,在弯道处因处置不当遭遇侧翻,造成车辆受损及其本人受伤。本次事故预估损失在11万元左右。根据张先生手机信息显示,自去年10月起到事故日,他基本每天都通过网约车平台多次接单,本次事故是驾驶员送乘客到目的地后返程途中所出事故,保险公司因其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予以拒赔。
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许多网约车车主没有充分了解其车辆保险的具体条款,特别是关于车辆使用性质的规定。当他们以非营运车辆的保险从事营运活动时,发生事故后会因违反保险合同条款而遭到拒赔。此外,部分网约车车主考虑到保费、车辆报废年限以及车辆保值等因素,抱有侥幸心理,在投保时对保司进行了隐瞒。
律师:改变车辆用途应另签保险合同
那么,私家车载客发生事故,保险公司究竟要不要赔偿?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起飞律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称,此类案件争议焦点在于肇事车辆是否属于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商业三者险是否免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若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网约车一年的行驶里程可以达到十余万公里,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私家车跑网约车,改变了其车辆使用性质,所以保险公司拒赔是合理的。”
“不过,顺风车是否属于营运车辆,当前没有统一的认定标准,只能根据车辆运行、收费等情况判定。”张起飞指出,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根据车主的接单频率、费用收取和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车主接单频率高、频繁行驶不同路线和收费超出成本分摊,这可能会被视为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以盈利为目的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反之,如果符合顺风车特征,车主未改变车辆的非营运性质,则保险公司不能免赔。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提醒,如果车主购买车辆是为了开网约车,投保时应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并按照营运车辆的标准进行投保。私家车主在已购买家用性质商业险后从事专兼职网约车业务的,也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保单变更手续。“从法律层面来说,网约车平台允许私家车加入并承接业务,有义务审核车辆的保险是否符合运营车的标准,并提示车主进行变更保险以及相关风险,这样就可以避免发生拒赔的情况,让车主、乘客得到相应的保障。”(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