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6月4日,2025年“六五环境日”湖南主场活动在邵阳举行,活动现场发布了湖南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1、郴州市永兴县某工业园企业重金属污染水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案部门:郴州市生态环境部门、永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株洲市醴陵某科技公司等5家单位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案部门:株洲市生态环境部门);
3、长沙市宁乡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污染河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案部门:长沙市生态环境部门、长沙市水利部门);
4、湘西自治州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露天焚烧垃圾污染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案部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部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5、娄底市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污染大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案部门:娄底市生态环境部门);
6、岳阳市汨罗某公司违规作业侵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案部门:岳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岳阳市生态环境部门);
7、衡阳市常宁某农业专业合作社违法侵占林地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案部门:衡阳市林业部门);
8、常德市安乡县龙某违规挖塘养鱼破坏耕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案部门: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9、郴州市北湖区某置业有限公司损毁城市树木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案部门:郴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
10、邵阳市隆回某公司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渣土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办案部门:邵阳市水利部门)。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