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观众流量高峰时段要增加巡逻频次
10月23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加强博物馆藏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在观众流量高峰时段,各博物馆要增加巡逻频次,重点关注展柜周边异常行为,及时制止观众的不安全行为。
《通知》指出,近日,法国卢浮宫博物馆发生重大藏品盗抢事件,暴露出的安防漏洞和风险隐患给博物馆藏品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各博物馆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理念,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博物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并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全面梳理本单位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以实际行动和务实作风筑牢安全防线。
《通知》要求,博物馆库房等藏品保管场所,要强化藏品和人员出入管控,严格执行账物分管、双人进库等基本要求,认真办理藏品和人员出入库手续,详细记录库房日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藏品库房。对库房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三防融合,构建全方位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细化藏品安全管理举措和操作规程,严禁在库房区域违规用电、携带危险物品、破坏安消防设施等,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提出,博物馆展厅等开放场所,应根据展厅容量科学测算游客承载量,结合实际采取网络预约、错峰参观、限时限流、实时监测、预警上报等方式,调节控制游客量,要加强出入口安检工作,严防危险物品带入。在观众流量高峰时段增加巡逻频次,重点关注展柜周边异常行为,及时制止观众的不安全行为。要对展厅防震措施、展柜展具、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入侵报警系统等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建立台账、立行立改。
《通知》还要求,在博物馆藏品运输等工作中,应加强对文物运输机构的资格审核及监督管理,遴选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资信的机构承担,严格执行《文物包装与运输规范》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指导文物运输机构制定详实的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规划运输路线,确定中途停靠地点,长时间休息应选择安全地点停靠,并保证不少于2人值守。遇有文物安全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和文物行政部门报告。
博物馆举办文物出境展览或出借文物参加境外展览,《通知》提出,应建立全流程跟踪监测和管理机制,加强合作对象遴选和现场安全评估,确保符合文物适宜的保存环境和安全防护条件,严格按照文物运输、保管、展示安全等标准和规范,加强文物安全管理,严守文物安全底线。(来源:国家文物局)








